打篮球受伤,责任谁来担?
日前,一则网络视频引发全网关注。2023年10月22日晚,深圳平湖一公共篮球场上发生了一起意外事件,一群篮球爱好者打球时,其中一名男子突然被另一男子抱摔并击打头部,导致该男子倒地抽搐。事发后,倒地男子第一时间被送入医院治疗,万幸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其不存在严重损伤。经公安机关调查了解,发生冲突的两人是老乡,也是相熟球友,事发时因讨论球技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。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,互不追究,相互致歉。
篮球作为一项竞技体育运动,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,参与者遍布各个年龄阶层,但竞技运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受伤风险,那么打篮球过程中受伤,由谁来承担责任呢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: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,因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,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,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
这一规定也被称为“自甘风险”原则,篮球运动作为典型的对抗运动,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,参加者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对抗性竞技比赛,应当充分认识到其危险性,属于《民法典》中“自甘风险”情形。
但“自甘风险”原则同时明确了,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,因此在其他参加者有故意及重大过失的情况下,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。
原标题:《打篮球受伤,责任谁来担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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